2021年中海油助学金申报评选办法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及标准
(一)资助名额、标准:资助10人,每人每年5000元。
(二)资助对象及条件:
1.自立自强,诚实守信,具有服务国家、回报社会的意识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;
2.在校本科生(二、三、四年级),学习勤奋,努力钻研,学业成绩优良,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50%;
3.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或困难。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、甘肃省夏河县、内蒙古卓资县、海南省五指山市、海南省保亭县、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六个地区的学生需优先予以认定。
4.无其他重大违纪行为。
二、评审程序
1.学生申请。根据自愿原则,学生登录学校新版信息门户-学生工作管理系统-奖助学金提交申请,学院审核、打印《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》。申请理由不得少于500字。
2.学院评审。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院的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,并张榜公示。
3.学校评定。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,并在全校公示,无异议后上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审批。
三、提交材料:
1.10月12日12:00前,申请学生请在系统申请,并导出《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》(电子版)发送至邮箱1832920577@qq.com。
2.10月19日12:00前,获资助同学请将《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》(电子版)+ 学生电子登记照(一寸)+感谢信(电子版,1500字左右),发送至邮箱1832920577@qq.com。并将《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》(纸质档一份,正反面打印)交至学工组328。
四、名额分配:
皇冠学工组
2021年10月8日